中国教育报-中国教育新闻网讯(记者 景应忠)近日,贵州省教育厅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《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》,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进实施营养改善计划“提质行动”,指导各地在国家营养膳食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基础上,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实施“5+X”供餐模式,推动学生营养餐从“吃得好”向“吃得营养、科学”升级转型。
根据国家统一安排,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,贵州全面实施以“校校有食堂、人人吃午餐”为基本特征的“贵州特色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。截至2021年,中央和省级财政已累计投入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36.80亿元,每年惠及贵州农村中小学生380万人以上。经过近10年努力,营养改善计划实现贵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,农村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不断提高,学生体质明显改善。
贵州要求,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,结合地方饮食习俗、食材供给等情况,各县要按小学、初中各不少于16套制定带量食谱供各学校选择使用;要做到每餐至少“三菜一汤”,每天食材种类达12种以上,多种新鲜蔬菜和肉类充足供应,天天有鸡蛋和水果,每周至少提供3次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饮用牛奶,大豆及其制品和畜禽鱼肉交替供应。各县不得以方便管理、便于配送为由而不作区别使用一套单一食谱;食材配送企业不得以采购困难等理由重复配送单一食材。全面试行在政府提供每生每天5元膳食补助为主基础上,家庭适当交纳一点费用,提高供餐质量和标准。各县要统筹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,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餐。各县要通过召开座谈会、家长会和听证会等征求学校、家长和社会各界意见,要从严从低确定“X”试行标准和“5+X”实施方案并报县、区政府批准后执行。
贵州要求,各地要严格落实食材采购统招、统购、统配和统送要求,减少采购环节,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,保障食材质量,使“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”。各县要按照食堂工勤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:100比例要求配备食堂工勤人员,学校食堂坚持“公益性、非营利性”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,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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